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資格:
(1)違反國家执法法規;
(2)違反校紀校規並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3)檔案關系未在校者不能參與評審。
(4)有必修課成績不及格或選修課成績不及格;
(5)未能完成培養計劃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通過考核;
(6)在提交的學業獎學金申請质料中,隱瞞事實或有虛假內容;
(7)經查實的學術失範行爲;
(8)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二、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參評細則
本次評審接纳學業綜合成績制,學業綜合成績=研究生百分制初試成績*40%+研究生百分制複試成績*40%+專業潛力分*40%
專業潛力評分辦法:
研究生專業潛力加明白細
類別 |
上限分值(分) |
級別 |
獎項等級 |
分值(分) |
論文 |
20分 |
焦点期刊 |
|
10 |
一般期刊 |
3 |
作品獲獎 |
30分 |
國家級 |
一等獎 |
20 |
二等獎 |
18 |
三等獎 |
16 |
優秀獎 |
15 |
入選 |
12 |
省級 |
一等獎 |
10 |
二等獎 |
9 |
三等獎 |
8 |
優秀獎 |
7 |
入選 |
6 |
市級 |
一等獎 |
7 |
二等獎 |
6 |
三等獎 |
5 |
優秀獎 |
4 |
入選 |
3 |
校級 |
任何名次 |
2 |
優秀獎 |
1 |
注:
團隊相助完成的作品第一作者按對應獎項分值90%計算、第二作者按對應獎項分值80%計算、第三作者按對應獎項分值70%計算、第四作者按對應獎項分值60%計算、第五作者及以後按對應獎項分值50%計算。
科研结果時效認定爲
2015級:本科入學至2015年8月31日
2014級:本科入學至2014年8月31日
獲獎名次按學業綜合成績排名獲得。
三、評審對象:一年級全日制研究生
四、獲獎名額:
2015級:共分爲三個獲獎等次
一等獎 7 名(奖金8000元/人),(综合结果排名在前10%);
二等獎 27 名(奖金5000元/人),(综合结果排名在10%-50%);
三等獎 20 名(奖金1000元/人), (综合结果排名在50%-80%);
2014級:(去年沒評,今年補評)
一等獎 8 名(奖金8000元/人),(综合结果排名在前10%);
二等獎 32 名(奖金5000元/人),(综合结果排名在10%-50%);
三等獎 24 名(奖金1000元/人),(综合结果排名在50%-80%);
五、申請法式
(1)申请人填写附件1《研究生新生学业专业潜力小我私家明细》、提供科研结果(获奖证书或論文)的照片,照片以姓名+作品名称或論文名称命名。将上述质料放到年纪+姓名+新生学业奖学金命名的文件夹,于12日中午12点前发送给班长。
(2)班長填寫附件2,將附件2和本班申請人的所有质料于13日14:00到學工辦(716)提交到研究生會學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