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效地发挥学生党员的作用,体现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性,特制定以下黨建事情條例:
一、黨支部的設置
(一)黨支部的劃分及其委員設置。
1.原則上以系爲單位,在差异校區設立分黨支部(必須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合並到其他分支部。
2.黨支部委員一般設立5人,支部書記由一名政治輔導員擔任,副書記,宣傳委員,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由學生黨員選舉産生。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
3.各分支部接受所在系黨總支的指導。
(二)黨支部書記及其委員的職責。
1.支部書記職責:
(1) 主持党支部的日常事情,组织发动党员、群众贯彻执行党的目标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
(2) 卖力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指导各小组开展事情,实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
(3)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事情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实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事情;
(4) 组织支部委员会和学习,定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实发挥支部委员会的团体领导作用。
2.副書記職責:
協助支部書記進行事情,並完成支部门工的某項任務,支部書記不在時,由支部副書記主持黨支部的日常事情。
3.組織委員職責:
(1) 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事情;
(2) 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
(3) 卖力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治理生长党员事情,认真卖力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事情,定时治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 做好党员的治理事情,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4.宣傳委員職責:
(1) 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和国家的目标、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部署的学习任务;
(2) 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3) 引导党员认真学习钻研科学技术和现代治理知识。
5.紀律檢查委員職責:
(1) 卖力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王法和公民道德的教育,不停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 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同种种违纪和破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 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元党风党纪的情况。
二、黨支部的主要任務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領導團員青年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自覺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
三、黨支部的領導班子建設
1.黨支部班子每屆任期一年,每年6月初換屆,黨支部書記由理學院黨委任命,其他支委由支部大會民主選舉産生。
2.评选优秀党员由:(1).党员自我总结; (2)党员之间相互评议; (3)凭据条件,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 (4)报上级党委等法式进行。
四、黨支部的黨員教育治理事情
(一) 党员的教育事情。
1.黨員教育的基本目標: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政策理論水平、事情能力和活動能力,增強守紀、守規和守法意識,保持共産黨員的純潔性、先進性,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成爲又紅又專的大學生。
2.黨員教育的實施:堅持黨性與思想性相結合,原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原則,解決黨員思想入黨問題,實踐行爲規範先進性。通過每年3月份的“黨員再教育”或“重溫入黨志願書”活動實現。
(二)日常性的黨員治理事情。
1. 掌握党员基本情况:
(1) 建设党员的自然情况挂号册;
(2) 建设党员写实档案;
(3) 建设党员汇报思想制度(每学期交一份思想汇告)。
2. 党费的收缴与治理:
(1) 党员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
(2) 定期交纳党费,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 按划定的尺度交纳(学生党员:1元/月)。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行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4) 党支部一般不留存党费,如数上交党总支再交上级党委。
3. 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學生黨員因畢業、參軍、入學等原因,必須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應由學生黨員所在黨支部開出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由黨員本人親自到理學院黨委辦理轉移手續。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由黨員自己攜帶,妥善保管,到了新單位立即交給黨組織。對超過六個月不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要按黨章規定,以自行脫黨論處。
4.民主黨員評議,應注意掌握好四個原則:一是實事求是;二是民主公開;三是在黨員標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黨支部發展黨員事情
(一)發展黨員事情的方針和原則。
1. 生长党员事情的目标:“坚持尺度,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生长”。
2. 生长党员事情的原则:一是党性原则;二是重在政治体现原则;三是入党自愿原则;四是个体吸收原则。
(二)發展黨員事情法式。
六、黨支部的制度建設
(一)黨支部的組織制度。
1. 生长党员制度:包罗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生长党员的申报制度,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制度等方面。以上由各分支部凭据党章与本支部情况制定、执行。
2.黨員治理制度,包罗黨員教育制度、黨籍治理制度、黨員評議制度、黨員群衆聯系制度、黨日制度、黨員登記制度,由各分支部具體制定、實施。
(二)黨支部的生活制度。
每個黨支部要定期開展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一般每兩周一次黨小組會,每月一次支部大會,每年5月份進行黨員民主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支部生活力求形式多樣,但不違背黨性,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杜絕形式主義。
七、黨小組治理條例
第一条 党小组的性质:
黨小組是黨支部的組成部门,是黨支部領導下的對黨員進行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它是作爲黨支部的一個組成部门而在黨組織內部存在的。
第二条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1、組織和指導黨員堅決執行黨支部的決議和積極地完成黨支部交辦的事情任務;
2、定期開好黨小組會,適當組織黨小組活動;
3、有針對性地做好黨員的思想事情,認真開展民主生活會,使黨小組真正形成一個團結戰鬥的集體;
4、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服務活動,教育黨員在各方面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5、配合支部做好日常的黨務事情(展組、考察、考核、評議、繳費等);
6、做好周圍群衆的思想政治事情。
第三条 党小组的作用:
在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團結、教育和治理黨員,具體地組織和指導每個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完成支部部署的任務,保證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支部決議获得貫徹執行。
第四条 党小组长的职责:
1、經常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學理論;
2、召開黨小組會議、民主生活會,經常檢查黨員的思想、事情、學習、生活方面的情況;
3、組織黨員積極做好群衆的思想事情;
4、經常搜集黨員彙報,及時向黨支部委員會反映本小組的事情情況,提出改進事情的建議。